各学院:
根据铁总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可享受半价优惠。现就我校2016级新生购买火车乘车优惠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对象
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
二、优惠卡每年优惠次数
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次数4次,用完后可按每年一次进行充次,充次地点: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充次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名额拟分配如下:
学院 |
16级人数 |
可购张数 |
控制比例 |
工程学院 |
547 |
454 |
83%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012 |
840 |
8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41 |
864 |
83% |
外国语学院+航空学院 |
290 |
241 |
83%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504 |
419 |
83% |
珠宝学院 |
294 |
244 |
83% |
继续教育学院 |
830 |
689 |
83% |
小 计 |
4518 |
3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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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严格掌握火车票半价优惠政策,家住武汉的学生不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不作统计。
2.由于购买优惠卡政策调整,往届生如优惠卡丢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学院可先做好数量统计工作,11月份予以集中办理。
3.在保证2016级新生优先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前提下,各学院可自行分配。
4.去年已申请缴费补办的同学届时与今年新生一同发放。
5.各学院将费用(7元/张)收齐之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5日前交至学工处夏露老师处,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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