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鄂教政法办[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安排如下:
一、12月2日、5日,各新生班级利用早自习时间集中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详见附件2。
二、老生班级利用周日晚点名时间,参照文件内容,围绕“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开展班团活动。
三、12月5日升国旗仪式参照附件1开展晨读仪式。
四、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特此通知。
学工处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