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考核工作本着总结交流、促进工作的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原则,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探索与学校转型发展相适应的学生工作重点、方向及思路,更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工作上新台阶。
二、考核小组
组 长:王立国
副组长:舒宏应
成员:罗新兰、甘巍、刘美中、刘占业、易荣伟、王曙光、王启帆、周跃
三、考核办法
本着年终总结与平时总结相结合的思路,为简化程序、增强实效,2016年年终考核内容由学生工作月考核成绩(70%)、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年度计划和档案资料(30%)两部分组成,百分制评分。
1、月考核成绩(总分70分):学工处基于年度内月考核成绩汇总,客观评定此项得分。
2、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年度计划和档案资料(总分30分)。各学院需按要求提交总结与计划,并进行汇报交流(为避免繁冗,拟与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合并);学生工作必要工作档案归档要目录清晰、内容详实。
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将综合以上考评内容,按权重汇总,拟评选2个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考核年度内,如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宿舍火灾事故、未按《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处置及报告情况并产生恶劣影响等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16年12月26日前,提交本学院2016年学生工作总结及2017年学生工作计划至学生工作处。
2、学院学生工作档案资料采取抽查与必要资料检查相结合进行。汇报交流拟与党总支书记个人年终述职合并进行,不单独组织。
3、建议各学院编写本院学生工作年鉴电子版,于2017年1月6日之前报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程林,电话:8182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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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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