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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6-03-30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

 

“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组织: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学生,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全校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五四”评先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五四”评先推优工作委员会

        任:王立国

    任:舒宏应

        员:罗新兰、甘  巍、刘美中、刘占业、王曙光、易荣伟、王启帆、周 

2、“五四”评先推优工作执行小组

     长:甘  巍(兼)

     员:李  毅、姚宏岗、卢  潘、张留华、隆芳敏、雷  智、夏可为、张  瑾及相关辅导员老师

二、评选项目

(一)校级评选项目

1、先进班集体

2、优秀团队(参评对象为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3、三好学生标兵

4、三好学生

5、优秀学生干部

6、优秀团干

7、优秀团员

(二)院级评选项目

1、先进班集体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单项优秀奖,分为道德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共五项

三、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选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配合,密切协作,能带领班级同学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学校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班级工作成绩显著。

2、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内的学生中无触犯校纪校规及受处分的现象,所在班级学生宿舍达到卫生标准,文明宿舍达30%以上。

3、全班同学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到课率95%以上,个别学生年度不及格少于5门次。

4、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并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5、全班同学能坚持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参与率达90%,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内部建设:遵守《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内集会娱乐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决策合理公开;团队成员培养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成员意见收集、反馈、解决及时合理。

2、团队常规工作:每学期每月份工作有计划、总结,活动有方案、纪录、总结;资料真实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并积极通过各种合法媒介进行宣传报道。

3、财务管理工作:团队财务管理规范、透明;票据合规、支出合理。

4、团队活动组织情况: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团队工作,活动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

5、参加活动:积极承办和参加主管单位及上级部门主办的各种活动;并获奖(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6、交流与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相关团体和单位合作交流,及时向校团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课余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的名次应居全班前3名之内。全年各科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居全班前5名之内。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团、学组织的决议、决定。

2、带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且任职达半年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乐意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分应在75分以上,综合测评应居全班前10名之内,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贯彻落实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决定。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热爱团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方法得当,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热爱社会工作,乐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带头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无旷课、旷操记录。

(七)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义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共秩序,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

3、具有健康的体魄,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5、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旷课、旷操记录。

(八)单项优秀奖获得者必须在道德品质、学习、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工作、公益劳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道德优秀奖:道德品质高尚,有突出的先进事迹者。

2、学习进步奖: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在班级中上升15名及以上者。

3、文艺优秀奖:能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对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者。

4、体育优秀奖: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在学校运动会中表现突出者。

5、社会工作奖:在学校团委和学生会中担任干部,工作积极踏实,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办事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者。

四、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班级数10%以内,先进个人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15%以内。具体奖项分配见“附件”。

五、评定程序和办法

1、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召开班长、团支书、辅导员会议,通过评定初步名单,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附学年总结和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2、先进团队的评定:在校团委的组织下,经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自愿申报(附年度总结材料)、公开答辩、在学生组织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3、先进个人的评定:在本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凡符合条件者个人总结、经班级民主评议与审核、在班级公布初选名单无异议后推荐到所在学院,再由学院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干部推优: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本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审核、学生组织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指导老师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初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

6、各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必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能张榜公布。

六、评比的时间和要求

1评定时间:201645日(周二)~422日(周五)。各学院及有关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对评定名单在421日(周四)前公示完毕,4221100前把评选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校拟定于54日(周三)举行 “五四”表彰大会。

2、评比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使评先推优工作真正达到同学间相互比、学、赶、帮、超的目的。

2)对评定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广泛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全体学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

3)各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会、团委等学团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的工作,对他们中符合评先推优条件者,要优先予以评定。

4)评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从严掌握条件,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扰,宁缺勿滥。

七、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将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奖先进集体、先进团队颁发锦旗;对获奖个人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并将评选结果载入个人档案。

八、本评选办法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注:相关附件详见链接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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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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