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普通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学生在毕业前学校须安排体检,合格者方能毕业派遣参加工作”的规定及用人单位要求,结合我校2016年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将组织开展2016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6届全体毕业生
二、体检地点:图书馆广场
三、日程安排
1.缴费:2016年5月30日——6月1日
2.体检:
2016年6月2日(星期四)
08:00——10:00 经管(1162人)(空腹)
10:00——11:30 珠宝艺传(891人)(7点之前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2016年6月3日(星期五)
08:00——9:30 工程(796人)(空腹)
9:30——10:30 机电(571人)(空腹)
10:30——11:30 外语(367人)( 7点半之前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四、体检费用:80元/人,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学生凭财务处收费票据到校医务室领取体检表、化验单。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生体检工作。
2、学生凭财务处收费票据于2016年6月1日17:00之前到校医务室领取体检表、化验单。
3、学生领取体检表、化验单后请及时详细清晰填写基本信息、粘贴1张1寸照片至体检表右上角。
4、本次体检结果将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联系方式:
胡医生:15387167005,马医生:15387167009
特此通知。
学工处 校卫生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尽量避免服用损害肝脏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讲明。
2、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不饮酒,保证睡眠充足。体检当日上午体检者原则上应禁早餐。(保证餐后3小时参检)。
3、视力不好的学生,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戴隐形眼镜给体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参加体检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体检表和化验单所需要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字迹不能潦草,以免影响数据入库),特别是既往患病史和家族患病史,要详细填写患病时间和名称,或者直接向体检医生说明,如有隐瞒病史、代检、涂改或私换体检表等舞弊行为,将影响体检结果或毕业生就业,相关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5、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6、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给现场体检表收缴处,确定体检项目全部检完后,方可离开体检场所。参加体检但未缴体检表者,体检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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