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4月10日
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刘美中
与会人员:王立国、钱华、祁焱华、赵欢、罗新兰、甘巍、刘占业、王曙光、王启帆、周跃、陈晶、张留华、卢潘、雷智、隆芳敏、熊国峰、刘青锋、杜雪晴、夏露
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学校召开本学期第4次学生工作例会,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刘美中同志主持,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各学院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
各学院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工作。
2、做好学生良好学风教育引导工作。
3、做好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工作。
4、做好学生清明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5、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相关部门工作交流、汇报情况
(一)国际教育学院
1、拟于本周三下午2点半,在学生事务中心311召开新西兰商学院介绍交流会,请经管、外语航空、珠宝、艺传学院选派学生参加讲座。
2、海外课堂资优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关,积极选派。
(二)招生就业处
1、毕业生工作。拟于本月底,举行毕业生校内招聘会,请各学院加大力度,尽快回收学生就业协议书。招就处拟开展武汉市优秀毕业生回访工作,请各学院大力支持。
2、招生工作。关于技能高考招生宣传工作,请各学院大力支持;普通专升本工作,请各学院针对校内学生,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3、校园形象大使选拔工作。招就处将展开校级层次的培训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前期初选工作。
(三)教务处
毕业生清考工作。学校拟于5月9日-19日开展毕业生清考工作,4月28日左右,公布清考安排,请各学院通知学籍有异动并需要参加清考的学生,于4月14日之前,前往教务处徐志霞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请学籍无异动并需要参加清考的学生,于4月17日之前,前往教务处赵静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后勤保卫处
宿舍小广告清理工作。针对举报并属实的学生宿舍奖励100度电,并将张贴小广告的本校学生移交学院处理,外校学生移交后勤保卫处处理。
(五)创新创业学院
1、首届团队风采大赛。拟于5月17日举行决赛,请各学院继续宣传,认真准备。
2、遴选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入驻学校孵化基地,请各学院将相关政策和通知宣传到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工处近期工作布置
(一)关于加强毕业班级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重点讲解学生酗酒等违纪行为的处罚后果,将毕业生回校工作安排告知学生,辅导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督促,并重点关注学生就业、毕业情况,做好学困生补考、清考相关工作,千方百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学生人身安全、思想安全。关注新疆、西藏籍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三)请各学院书记督促辅导员在5月10日之前,结合“4+9”学生工作模式,撰写学生工作心得体会。
(四)团委学生会建设。加强学生干部的培育、培养、培训,履行自我教育管理职责,校团委纪检部更名为治保部,并成立生活部,请各学院团总支做好相应部署。
(五)加强专科生管理。重点加强各年级专科生上课出勤管理工作,关注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六)共青团工作。1、从前期2400名报名学生中选拔的377名“汉马”志愿者,在校团委傅彭贝利和各学院带队老师刘青锋、吴夏、李政涵、高俊、胡承孝、程彦民等的带领下,冒雨较好地完成了此次“汉马”志愿服务活动,展现了武工院良好的形象,确保了志愿者平安归来,在此对所有参与和指导此次活动的领导、老师和学生们表示感谢。2、校团委已将“五四”表彰名额分配以及评选时间节点排定发布,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3、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十一届“挑战杯”竞赛事宜, 4月12日校团委组织初评,4月19日校团委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会,鉴于前期经管学院和机电学院选报项目较多,为简化流程,各学院在团委初评阶段不提供院长审核签字的项目材料,待团委初评筛选拟定参加校内专家评审会项目后,再找院长审核签字。4、今年开学初强调的学生活动物资分季度、分年度集中申报,个别物品有特殊需求的单独打报告申请,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之前要求执行。
(七)心理工作。1、毕业季,请各学院重点关注有感情纠纷、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2、第十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已经启动,针对感恩生命教育活动,大一至大三学生均可参加,各学院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学生敬畏生命。3、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请各学院积极准备,并选派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四、副校长王立国同志讲话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一)毕业生管理问题。将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点,拟定毕业生工作安排表,告知学生相关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
(二)学生寝室小广告问题。各学院先组织学生自行清理,清理完毕之后,移交后勤宿管中心,移交之后,由后勤宿管中心负责清理工作。
(三)少数民族学生外语问题。要求本周内形成文字报告,及时解决问题,并确保落实到每个学生。
(四)课堂纪律问题。学术无国界,课堂有纪律,要做到谁组织谁负责,凡校外人员来校进行讲课、学术报告等,都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对授课内容严格把关,以真正做到育人教书。
报 送:学校领导
抄 送:评估办公室、校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后勤保卫处、各学院
审 核:刘美中
拟 稿:夏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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