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大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大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5-10月是溺水事故的集中频发时段,我省每年非正常死亡大学生中有近20%死于溺水。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给家庭带来了的巨大伤痛,给学校和社会的稳定造成较大的隐患。“五一”期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仙桃职业学院各有一名大学生在汉江溺水死亡,教训十分深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大学生溺水防范工作,有效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节假日大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和救援准备,切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明确重点,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各学院组织每个班级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防溺水“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宣传,要重点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具体案例,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
三、落实责任,开展签订《大学生防溺水事故责任书》活动。各学院要在5月25日前与每一位学生逐一签订。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责任书的发放、签订、回执回收、回执保管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安全排查情况、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以文字形式汇总提交至学工处程林处。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