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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申报联盟第七届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7-05-09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评选申报

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第七届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关于开展第八届优秀青年教师、第七届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评选申报大学联盟第七届优秀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在本校从事辅导员工作至少2年。(2015527日之前入职)

2、政治坚定。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为人师表,积极提高政治素养,能以正确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以科学精神和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促进学生健康向上人格养成和综合素质提高,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得到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4、业绩突出。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近四年所带班级中,至少有一个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体。海外游学完成工作指标。

5、近三年至少一次年终考核为优秀;在一年辅导员月考核中优秀次数不得少于二次者;在一年辅导员值班、周末晚签到工作中不能有缺勤记录。

6.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要在最近三年内发表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管理方面的科研论文(包括院刊、院报及以上),或参与过该方面的科研项目研究。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初评、推荐59-512日。

原则上各学院限推荐1人。被推荐人提交《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同时另附文字材料(近两年的工作业绩,开展科研和教研的项目、成果、获奖的资料)。

2.学工处资格审查:515日。

3.校内评审组织:

1)线下专家评选推荐:518日前,学工处组织完成线下专家评选。

2)指导参评辅导员主题班会视频(15分钟)和开展学生工作视频(15分钟)的制作:518520日。

3)线上师生评选:524前完成校内师生的网上评选、报学校领导审批,由教务处汇总报大学联盟教育教学部审核。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此次评选申报作为树立工作典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促进举措。

2.各学院对照参评条件、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认真做好学院的初评与推荐工作。

3.参评辅导员要对近两年个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认真详实填写,所在学院要认真把关。

四、评选结果及表彰

1、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名义下发正式文件,表彰在本学年度优秀评选中产生的最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具体奖励形式另行通知。

2、评选结果产生后,大学联盟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展示”和“教书育人交流”活动,在各学校之间展开相互学习。

联系人:程林,联系电话:81820282

特此通知。

附:《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759

辅导员推荐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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