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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26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疏导大学生心理问题、干预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2017级心理委员培训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级心理委员产生的条件和方式

(一)担任班级心理委员的条件

1、性格开朗、乐观,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

2、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群众基础,责任心强,乐于助人。

3、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浓厚兴趣,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保密原则,道德品质良好。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产生方式

1、班级心理委员的产生遵循自愿原则,即个人可以自愿申请担任或不再担任心理委员职务。

2、班级心理委员的产生程序包括三个阶段,首先是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然后辅导员进行考察确定人选。

3、每个班级的心理委员人数以1-2人为宜,可以单独产生,也可由原班委兼任。

二、推选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本院班级心理委员名单(件附件)。上报截止日期1018日,上报地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注意事项

(一)所推选班级心理委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专家讲座和中心专职教师讲座,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二)培训结束之后要参加培训考试,并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要进行严格考勤,杜绝找人替代培训。培训缺勤一次以上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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